什么是破产保护?
在个人或企业无法偿还债务时,可以遵照所在国家的破产法申请破产保护。对于个人来说,破产保护可能涉及取消大部分债务,抛售其部分不动产,或构建一个还清债务计划。对企业而言,破产法保护可能在生意还能够继续运营情况下提供全部或部分债务免除,或终止生意抛售资产清偿债务。
在美国,通常有两种破产保护适用于个人,在第七章和第十三章分别定义和描述了这两种章程。第七章也称之“直接破产”或“清算”,由一家指定的信托公司负责接管个人财产。信托公司将会清算或销售资产,并用这些钱尽可能更大范围的支付债务。但依据所在州的相关法律,个人会被允许保留一些个人财产。
第十三章也叫做“工资收入者破产”,允许个人提出一个3-5年周期的无息还款计划,但这一个人支付计划必须得到法院批准。这一章涉及的个人破产保护可以避免申请人资产被抵押,债权人必须容忍还款计划。这两种类型个人破产申请保护后在7-10年周期内通常都难以拥有存款。
企业除了可以依据第七章寻求破产保护以外,还适用于第11章,是由改组组成,而不是清算资产。有时企业需要几个月甚至几年时间才能从这种破产类型摆脱出来。和13章类似的是,适用于第十一章的企业可能会提议一个在特定时间内的还款计划。如果企业有可以在股票市场交易的股票,那么这些股票在申请平破产保护后将不再能够在公共市场进行交易。在某些情况下,该公司股票价值还会因此归为零。
考虑破产的企业和个人最好是聘请专业破产律师,因为处理这类事物非常复杂,而且每个州的法律条文都略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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